-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 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和机场地勤部门联系提前托运。
- 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由旅客随身携带。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拴挂自理行李牌。
- 不属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榴莲、咸鱼等具有异味的物品以及给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适感的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哪些物品是您不可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 除禁止乘机旅客携带或托运规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补充如下: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管理规定。
(二)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三)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须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旅客免费行李额的规定
- 每位全票或半票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
· 头等舱旅客为 40 公斤;
· 公务舱旅客为 30 公斤;
· 经济舱旅客为 20 公斤;
· 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人上(含)以上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注:实际情况以各航空公司具体要求为准,详情请咨询0771-209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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