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航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补充如下: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管理规定。
(二)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三)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须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知道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其数量吗?
种类
品名
限 带 数 量
日常生活用品
化妆品
每种限带1 瓶(不超过100ML)
现金、证券、首饰、古玩等贵重物品
注:限带数量是指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的数量
(注:实际情况以各航空公司具体要求为准,详情请咨询0771-209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