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理行李的规定
- 自理行李指经随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
- 每位客户只限携带一件自理行李,其重量不能超过公斤,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并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自理行李必须称重并计入托运行李总重量中。
- 随身人携带物品
- 每位客户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以5公斤为限。
-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
- 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 免费行李额的规定
-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
- 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
- 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
- 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
- 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人上(含)以上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 托运行李单件最大体积不超过40 ×60 ×100厘米,单件重量不超过50公斤;若没有事先经过航空公司同意,可以拒绝为其托运;旅客拒绝托运的,机场、航空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登机。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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